早期四言句的节奏
受早期汉语和诗歌音乐性影响,四言句成为最早的诗歌句式。早期汉语主要是单音节词,一个字/词是一个音节。诗歌强调韵律节奏。语言学者冯胜利说,节奏的形成至少包含两个成分,最小音步由两个音节构成,最小诗行由两个音步或旋律单位构成。而单音节词在这种节奏规则下所形成的最佳形式,就是四言句和四句诗章。四言句的韵律节奏是“二二”,这是按照语音节奏划分的。但《诗经》四言句多使用散文式的构句方式,如“终三十里”“在周之庭”“鸟覆翼之”等,按照句义或句法来划分是“一三”或“三一”,不符合“二二”语音节奏。这意味着,散文句法与符合韵律的最佳句型之间存在矛盾。这会影响诗歌内部节律的稳定。所以,早期四言句还需进一步“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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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言句诗化的基础
四言诗化现象包括两个方面:规则化的用韵和稳定的诗歌节奏。诗的押韵源于音乐需求,但落实在语词层面,就关系到诗人如何用词与词语数量。诗人能使用的词越多,声音的变化就越多,押韵越方便。同样,解决四言诗的节奏问题也要从词语着手,其中一个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将单音节词变为双音节词。葛晓音认为,双音词的主要作用是“促使《诗经》的一部分四言形成了与顿逗相重合的二字音组节奏”,它们带动非“二二”节奏的句子按照“二二”节奏来诵读。不过,诗歌节奏包括单句节奏和整体韵律节奏。只依靠单句内形成的“二二”节奏,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早期四言诗还发展出构成诗篇整体韵律的方式。例如,《诗经·载芟》通过重复几类句型来构成整体的韵律节奏:一类是“载芟载柞”“徂隰徂畛”“侯主侯伯”这样的“AXAY”句型;一类是“有嗿其饁”“有依其士”“有实其积”这样的“有……其……”句型;一类是“其耕泽泽”“载获济济”“驿驿其达”这种带有重言叠字的句型。这些句型错落有致地出现在诗篇的各个角落,借助相同或相似的句法结构和重复的字词来形成稳定的阅读节奏。这种生成节奏的方式被称为“句序”。
西周中期以后的诗篇,如《周颂》《大雅》,大多使用句序来形成节奏。虽然诗人使用的句型有限,但经由这些句型排列而成的句序在不同诗篇中各不相同,在一首诗中也有不同样式。与之相比,《小雅》《国风》常用的“重章叠句”就比较单一。重章叠句将重复的形式扩大,甚至使用完全相同的句子,如“桃之夭夭”“之子于归”在《桃夭》的三个章节中均有出现。有趣的是,句型的重复和统一程度直接关系到诗的表达。当句序有更多变化、更加自由时,诗歌可以表现大体量的叙事。相对而言,重章叠句更适合抒情,这是因为重复相同的语词会大大限制诗的容量,而且使用相同的句子和语词便于突出情感或主题。
诗歌句法:不连续与想象性
由于重章叠句具有极强的韵律,诗对句型的要求会相对降低,所以《国风》中四言诗的比例和规整度最低,并且大量使用散文句法。而使用句序的颂雅诗就需要更高的四言句比例,并且几类常用句型也要在句法上靠近“二二”语音节奏。从构句方式来看,语言中自然生成的双音词,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诗人需要寻找一些既符合汉语特点又满足“二二”节奏的构句方式。一方面,诗人会加入虚字、衬字凑成二字音组,如“采芑:薄言采芑”,“略(锋利)耜:有略其耜”等。虚字、衬字或语气词进入原本的词组中,会隔开表意的字/词,如“挑达:挑兮达兮”,“播百谷:播厥百谷”。这样就牺牲了语言的经济原则,造成四言诗“言多意少”的问题。另一方面,诗人会省略连接词,将词或字直接并列,如重言并列(“跄跄济济”)、名词词组或字的并列(“应田县鼓,鞉磬柷圉”)、“AXAY”句型这类相同词组结构的并列(“为酒为醴”)等。这样又可以补救“言多意少”的缺失。这两种做法都弱化了句法甚至取消了句法,形成了独特的诗歌句法结构——断续句法。双音词、断续句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特殊句型和句序是四言诗化的重要部分。
断续句法是最适宜诗歌的句法结构,不连续的句法会打破语言逻辑,展现事物的直观形象,不仅强化名词、形容词所表现的事物性质,而且使动词的动态特征化作静态描绘。如“来咨来茹”中,“咨”(咨询)、“茹”(调度)两个动词单独出现,由于缺乏受力对象,动作的力就被动作的情态、性质所取代。此外,不连续句法也使句子有多种组合和解释的可能,增加了诗的意蕴,如“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这类句法在后来的诗赋中十分常见,但在《诗经》中的应用并不频繁。周初的颂诗和含有民歌成分的风诗都以散文句法为主,而断续句法只大量出现在西周中后期的颂雅诗中。这些诗也有较强的叙事性,如《周颂·载芟》《大雅·生民》等。断续句法在使用上的增减,暗示着早期四言诗的形成并不完全由诗歌语言和音乐所主导,对于诗体形式的讨论有必要在诗的内容和表达逻辑上寻找突破点。
程式化语言与礼仪叙事
最早广泛使用重言的诗歌大都是西周中后期的颂雅诗,而这些重言多是对仪式中人物态貌或礼器性质的描绘。以排列、交叉相同或相似句型来构建句序的做法,既为诗篇留出足够空间容纳更多词语和意义,也显示出一种用同一种模式来表现不同事物和动作的写作倾向。句型和语词的重复反映了动作的重复。这种“重复”不像重章叠句那样指向某种行为的反复,而是指语言程式上的相同或相似。当然,这种模式化的诗歌语言,必然要符合事件本身的特质。诗歌表现的对象具有这种特殊的“重复”特点,诗的语言才可能有这样的表达。
夏含夷发现,以西周中期为界,诗歌用词发生了明显变化,显示出诗歌从以“听”为主转向以“看”为主的过程,即“礼仪叙事”。学者杨义认为,中国的“叙事”一词源于“序事”,就是指礼乐仪式中的安排,诸类事宜的先后次序。而礼仪叙事的出现正是源于西周中期的礼制变革,仪式规模扩大并出现观众群体。于是,仪式中的行为和动作就成为诗人表现的对象。而诗人关注仪式中的动作和事物,描绘相同性质的动作和事物,这不仅易于形成“二二”结构的四言句,还暗合了四言句需要以重叠反复来构建诗篇韵律的特质。可以说,“看”的动作和仪式本身的特质为双音词、句序、断续句法等诗歌语言和四言诗体的出现提供了内容上的支持。以此来看,《诗经》四言体的出现虽然经历过声音和内容的磨合,但仪式本身的变化和需求很可能大大缩短了这个磨合期。所以,《诗经》四言体的形成不像五言诗、七言诗那般经历了较为漫长的时光。(作者:王璐莹,系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