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观察: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大考” : 扣分项需上报薪酬情况 廉洁从业也被重点强调

2023-06-16 09:44:33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崔文静

证券公司正陆续迎来年度大考。


(相关资料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券商处获悉,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正式启动。近日,各地证监局向券商下发《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要求券商自行填报并于6月中下旬上报。目前,各地进度不一,截至6月15日仍有多家券商尚未收到相关通知。

《工作底稿》中颇为引人关注的是,要求券商填报2021年-2022年的薪酬情况,包括薪酬发放总额、年度平均员工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平均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等。

廉洁从业同样被重点强调。《工作底稿》要求切实防范工作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据悉,此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将不再公开发布,而是由各地证监局“点对点”书面告知券商;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和10%。

薪酬、廉洁建设成考核点

目前,券商正陆续收到当地证监局下发的《工作底稿》,并需填报后于6月中下旬上报至证监局,这将成为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的重要判断依据。

本次分类评价同往年相比有一定差异性。比如,需要对证券公司服务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行业文化建设、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评价;监管将对证券公司服务民企纾困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证券公司予以适当加分激励,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证券公司予以扣分。

与此同时,与廉洁建设相关的内容被突出强调。

一方面,《工作底稿》明确,“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切实防范工作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公司及主管纪检监察部门自行发现、主动处理、有效整改的情形减轻扣分或免于扣分。”

另一方面,针对反洗钱提出特别规定,要求券商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包括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

实际上,廉洁建设是今年以来监管力抓的重点之一。早在2023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即修订《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彼时廉洁从业情况被纳入管理体系;6月,中证协再度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廉洁从业情况调研问卷》,从基本情况、处罚问责、机制建设三个维度设置问题25个,对券商廉洁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在监管的严查之下,部分券商目前已经就廉洁建设情况展开全面自查。

自2021年年底以来即备受热议的薪酬问题,在《工作底稿》中亦有所体现。券商被要求填写2021年-2022年的公司员工与高管薪酬发放情况,包括薪酬发放总额、年度平均员工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平均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等。

薪酬发放总额统计口径为“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已支付薪酬现金流出(均为税前值)”。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为归属本年计提并发放的薪酬,以及往年延期支付的薪酬两部分之和。

不过,这并非薪酬第一次被列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考核指标。2022年的券商自评工作底稿中,券商2020年-2021年的薪酬发放总额等同样需要填报,且所需填报内容与今年基本无差别。

有券商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员工平均薪酬、高管人均薪酬、高管薪酬最高值等被明确要求列入自评工作底稿,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如果相关数据过高,或将对券商的分类评价结果带来负面影响。

受此影响,尽管券商降薪的确切方案尚未到来,2022年不少券商已经从多方面行动,尽量使得所需上报的薪酬数据更符合要求。比如,总经理、董事长等高管已于2022年带头降薪;大量新员工也在去年被招入,以期拉低人均薪酬。

经营数据占比大,头部券商更具优势

尽管薪酬与廉洁建设被纳入《工作底稿》,但二者对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的影响相对有限。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更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是经营情况带来的加分和因被监管点名等导致的扣分。

《工作底稿》的重点部分大致可以分为“加分项”和“扣分项”。其中“加分项”共16项,其中13项切关经营,包括代表总体经营状况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彰显业务条线水平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以及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信息技术投入金额在总营收中的占比等。上述项目的衡量指标基本为是否位居行业前20名、前10名,部分项目被问及是否位于前5名。

这意味着,各条线业务表现优异的综合性头部券商、尤其是排名前十的头部券商具有明显优势。只要券商合规风控等建设完善,一般来说,扣分是相对有限的,能否获得足够多的加分成为券商是否跻身A类的关键。由于《工作底稿》中16项加分项中13项切关经营,而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和10%,如果券商的13项经营相关排名大部分位居行业前十,那么其获评A类的概率非常高。”某头部券商资深人士王丽(化名)告诉记者。

不过,偶尔也有特殊情况发生。比如,王丽所在的券商尽管各项经营数据排名基本均位居行业前五,但也曾降出A类,不过很快即重返A类并保持至今;其他头部券商偶尔跌出A类后同样快速重新跻身A类。

而分类评价结果的高低,又将对券商接下来一年的诸多业务开展带来影响。根据记者采访,这些影响至少包括:

第一,能否获得新业务资格、能否进入新产品试点范围,评级越高获得资格的概率越大,跌出A类基本不具备可能性;

第二,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发行上市等事项的获批概率,评级越高,概率越大;

第三,投保基金缴存比例,评级低,投保基金缴存比例高,违约风险大;

第四,以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时,评级为A/B/C的券商,自有资金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比例要求,分别为150%/100%/50%。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将不再公开发布,而是由各地证监局“点对点”书面告知相关券商。实际上,2022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也未公开披露。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分类评价。分类评价结果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类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E类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在最近一次公开披露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的2021年,共有50家券商获评A类,其中,AA级券商15家,A级券商35家;BBB级券商18家,BB级券商16家,B级券商5家,CCC级券商11家,CC、C、D级券商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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